中共国际学院教工支部开展4月份组织生活会

2017年04月26日 16:20 刘薇薇 点击:[ ]

 

2017421日下午14:30,教工支部全体党员在60510会议室开展了组织生活会。本次会议有两个学习内容,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二是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首先,赵驹书记领学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高校政治工作的意见》、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他讲到党员要起好带头作用,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要坚持《宪法》、《高等教育法》和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地位,同时树立“四个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和道路自信,并结合学院的实际工作指出,在日常教学和服务工程中国,要严格管理课堂、热情对待家长和学生,将“两学一做”常态化。

接着,支部书记刘薇薇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阐述了《民法》的章节概览;《总则》与《通则》在内容上的区别,和大家一起分享了《民法总则》中的一些新的亮点和看点,比如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贯穿“从摇篮到坟墓”的特点、给见义勇为的人更多的保护以及更加注重尊重儿童独立意愿等等。

最后,支部党员同志就本次学习纷纷发言,表达自己学习的感想。例如安鹏同志谈到本次生活会很有实用性,很好地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和增长了法律知识;陆伟丽同志谈了关于儿童行为的感悟和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程度不断提高的感想;朱彦羲同志认为本次学习贴近生活,对于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等规定感到更加有安全感,总则的颁布也为见义勇为的人提供更多保护和保障,也让家长以理服人、更有底气教育自己的孩子等等。

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进一步深化了我院教工支部全体党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支部党员的法律意识,也更加明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为同志们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提供更加具体的指导和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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